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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牙科医生”无相关证书被罚款7万元

时间:2021-04-01 |来源: | 阅读: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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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富阳一名“牙科医生”因无法出示相关证书,被富阳卫健执法队罚款7万元。

  前段时间,富春街道一名协管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,辖区内一家口腔诊所的管理人员在给病人补牙,觉察到不对劲后,他立即告知富阳卫健执法队。经调查,“牙科医生”陈某确实是这家口腔诊所的管理人员,主要负责收费、后勤管理等。

  为何会从管理岗转到操作岗?陈某说,诊所牙科医生回老家了,所以她只能独自为病人开展口腔检查以及补牙、拔牙等,每个项目的费用在几十元至两百元之间。尽管她目前仍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,但她强调自己是医学类毕业生。根据《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三条: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、指导下,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。换言之,医学毕业生不能单独执业。

  执法人员仔细查看门诊日志、微信记录,询问相关病人,确认陈某存在单独开展口腔治疗的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三十九条“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,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、器械,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;对医师,吊销其执业证书;给患者造成损害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,富阳卫健执法队对陈某罚款7万元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同时,针对该诊所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违法行为,富阳卫健执法队依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,予以行政处罚。

  卫健执法部门再次提醒大家:到医疗机构看病时,要多留个心眼,注意查看行医人员的证件情况,医师行医必须同时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,两证缺一不可。如果发现非医师行医现象,请大家积极向卫健执法部门举报。

(编辑:爱牙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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